舞蹈系下设舞蹈学(师范)专业,学制四年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一、专业简介
本专业于2003年成立音乐表演(舞蹈编导方向),2012年成立以舞蹈教育为主的舞蹈学系,并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,2013年正式备案为舞蹈学专业,2019年更名为舞蹈学(师范)专业,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舞蹈人才培养阵地。本专业在舞蹈教育、创作、表演、科研及艺术实践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,并依托综合性大学丰富的人文资源和环境优势,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着力探索多能力、多样化、特色化专业培养模式,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舞蹈教育教学体系,为社会输送大量舞蹈人才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基于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宏观战略背景,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,师德品格高尚、意志品质坚定、知识涵养丰富,具有扎实舞蹈专业素养及文化理论修养,具备舞蹈教育教学及大中型文艺活动的协调、策划、组织等综合应用能力,能胜任各级文化教育机构、院校、中小学、艺术群团等单位的舞蹈教学、表演、编排工作,具有终身发展能力的应用创新型舞蹈教育人才。
1.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。具有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与仁爱美德,怀有强烈教育情怀,能够树立自强不息的品格和厚德载物的美德,有坚定的职业追求。明确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,自觉做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的好老师。
2.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。了解相关舞蹈教育理论前沿、业态发展以及行业需求,有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思维,具有教学、表演、编创、实践等综合应用能力。掌握舞蹈所需要的身体技能及专业素养;具有坚强意志品质及肢体语言表达能力,使学生能学思并进,知行合一,具备学习与反思、沟通与合作、分析与创新意识;能够明确中小学舞蹈教育目的,深化舞蹈中小学素质教育功效,掌握中小学舞蹈教育教学规律,逐步形成个人舞蹈教学特色,成为所在中等学校和区域的舞蹈教学骨干。
3.班级指导与综合育人。掌握舞蹈专业知识及文化理论知识,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;能运用舞蹈创作技法及多舞种风格素材,独立完成教学、表演、编创与排练等工作;具备舞蹈教学所具有的教育理论、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。具备组织协调、设计策划、教学管理等综合能力;树立终身学习的优良品质和道德修养;解放肢体、开发思维、健全人格;具有执着进取、团队合作及执行、担当责任。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